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兗礦能源(01171.HK):建議分拆物泊科技港股上市,發行H股不超發行後股本25%

兗礦能源董事會批準建議分拆非全資附屬公司物泊科技於港交所主板上市,擬發行H股不超過發行後股本25%(超額配售權前),並可能授予超額配售權,完成後物泊科技仍爲公司非全資附屬且財務業績繼續合並,公司將僅向H股股東提供保證配額,分拆須待股東會及監管機構批準。

新時空報道:兗礦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1171.HK)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2)條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發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欣然宣布,其於本公告日期舉行的董事會會議上已考慮並批準有關建議分拆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物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並於香港聯交所主板獨立上市的議案。建議分拆擬通過物泊科技發行新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的方式實施,預計新發行股份所佔發行後物泊科技經擴大股本比例將不超過25.0%(行使超額配售權前)。此外,預期物泊科技可能授予超額配售權,物泊科技可能須據此配發及發行不超過佔是次分拆初始發行規模15%的股份。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直接持有物泊科技45%的股權。建議分拆完成後,物泊科技將仍爲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而物泊科技的財務業績仍將繼續合並於本公司之財務報表內。建議分拆將不會影響本公司的獨立上市地位,亦不會對本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董事會認爲,建議分拆將使本公司及物泊科技能夠針對其各自業務進行更聚焦的發展與戰略規劃,優化資源配置;增強運營管理能力;爲物泊科技創建獨立融資平臺;並提升其品牌價值和市場影響力。根據上市規則第15項應用指引的要求,本公司擬通過向現有股東提供物泊科技根據建議分拆新發行股份的保證配額機制予以落實。鑑於現行法律及政策在對現有A股持有人提供保證層面存在障礙,本公司將僅就物泊科技的建議分拆向本公司現有H股持有人提供保證配額。

建議分拆須待(其中包括)本公司股東會審議通過、物泊科技履行其內部決策程序、相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的批準、完成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程序及香港聯交所批準後方可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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