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股 > 正文

中鑫家居境外上市备案获反馈,涉及境外投资合规性、募投项目“两高”核查、“全流通”股东持股等事项

新时空讯: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就中鑫家居境外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备案事宜发出补充材料要求,涉及境外子公司投资及外汇登记合规性、已建在建及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流通”股东持股权利状态等三方面问题。

新时空讯: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于近日就中鑫家居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事宜发出补充材料要求。

根据反馈意见,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并出具法律意见:

一、境外投资合规性方面,需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项目能耗排放方面,需说明已建、在建及此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

三、“全流通”股份方面,需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上述反馈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的常规问询,公司及中介机构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材料。

新时空声明: 本内容为新时空原创内容,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内容,须注明来源“新时空”或“NewTimeSpace”。新时空及授权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本內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使用 “扫一扫”,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