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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中国证监会要求说明赴港上市必要性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等2项事项

2026年9月11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公示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补充说明2项事项,即结合募集资金投向进一步说明本次赴港上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主营业务是否涉及两用物项及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知识产权对外授权转让情况与出口管制合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核心摘要:
  • 公司需结合募集资金投向,进一步说明本次赴港上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公司需说明主营业务是否涉及两用物项及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
  • 公司需说明知识产权对外授权、转让等具体情况,以及内部出口管制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9月11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公示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补充说明2项事项,并由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为本期公示中事项数量最少的企业。

公告要求,公司需结合募集资金投向进一步说明本次赴港上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说明主营业务是否涉及两用物项及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以及公司知识产权对外授权、转让等具体情况,公司内部出口管制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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