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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对鼎丰集团汽车两名前董事采取纪律行动,发布董事不适合性声明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香港联交所对已清盘的鼎丰集团汽车有限公司(前股份代号:6878)两名前董事采取纪律行动,向非执行董事康富茗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乃科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联交所认为,两人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职务。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发布纪律行动声明,对清盘中的鼎丰集团汽车有限公司(前股份代号:6878)两名前董事采取纪律行动。

联交所向非执行董事康富茗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乃科先生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相关董事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职务。

上市委员会裁定,相关董事未有配合上市科的调查,违反了《上市规则》,未能履行《上市规则》下的责任属严重失职。上市科就调查向相关董事发出调查函及提醒函,康先生仅回覆了部分而非全部询问,陈先生没有回覆上市科的询问。

联交所提醒董事,即使发行人不再于联交所上市或董事不再担任上市发行人的董事,仍有责任按联交所的合理要求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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