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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奥园(03883.HK):联交所谴责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徐景辉,令其完成17小时合规培训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8月11日,联交所刊发纪律行动声明,谴责中国奥园(03883.HK)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徐景辉先生,并指令其完成17小时监管、法律及上市规则合规培训;徐先生任职期间,星悦集团于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透过147宗交易向中国奥园集团提供人民币33亿元未获批准的财务资助,上市委员会裁定其违反《上市规则》第3.08条,未有以应有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8月11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刊发纪律行动声明,谴责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3883.HK)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徐景辉先生,并指令其完成17小时有关监管及法律议题以及《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其中包括两小时有关《上市规则》第2.13条的内容,以及董事职责、《企业管治守则》内容各三小时。

徐先生于2007年9月至2023年1月期间担任中国奥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审核委员会成员。中国奥园于2007年10月在主板上市,于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2019年3月,中国奥园分拆附属公司星悦康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3662.HK)于主板独立上市,星悦康旅上市后仍为中国奥园纳入综合计算的附属公司,直至2023年7月中国奥园出售其控股权益。中国奥园及星悦康旅的股份自2022年4月1日起暂停买卖逾16个月,原因在于未解决有关彼此之间资金流动商业实质及商业理据的审计问题,导致未能如期公布2021年度全年业绩。

独立调查发现,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星悦集团透过147宗资金转移,向中国奥园集团提供总额人民币33亿元的财务资助,有关安排未获该等公司董事会批准或知悉,亦未遵守《上市规则》的适用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资金转移由中国奥园财务资金中心落实及安排,时任中国奥园执行董事及星悦康旅非执行董事郭梓宁先生为最终决策人及批准人,其中118笔由时任星悦康旅非执行董事及/或中国奥园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陈志斌先生批准。调查亦发现资金管理职能的内部控制措施及流程存在重大不足,包括政策未获检讨更新、缺乏利益冲突及须予公布交易的识别管理流程、未制定集中化文件保存政策等。

上市委员会裁定,徐先生未有以应有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亦未有促使该集团于相关期间制定充分的内部监控措施及流程,因此违反《上市规则》第3.08条。调查结果并未显示徐先生对资金转移知情或参与其中,但上市委员会认为,徐先生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未有积极关心资金管理职能的运作,亦未因应星悦康旅分拆上市评估相关风险及内部监控措施是否充足有效。联交所确认,上述制裁及指令仅适用于徐先生,不适用于中国奥园或星悦康旅任何其他过往或现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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