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奧園(03883.HK):聯交所譴責前獨立非執行董事徐景輝,令其完成17小時合規培訓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2026年8月11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刊發紀律行動聲明,譴責中國奧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3883.HK)前獨立非執行董事徐景輝先生,並指令其完成17小時有關監管及法律議題以及《上市規則》合規事宜的培訓,其中包括兩小時有關《上市規則》第2.13條的內容,以及董事職責、《企業管治守則》內容各三小時。
徐先生於2007年9月至2023年1月期間擔任中國奧園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其審核委員會成員。中國奧園於2007年10月在主板上市,於中國從事房地產開發;2019年3月,中國奧園分拆附屬公司星悅康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3662.HK)於主板獨立上市,星悅康旅上市後仍爲中國奧園納入綜合計算的附屬公司,直至2023年7月中國奧園出售其控股權益。中國奧園及星悅康旅的股份自2022年4月1日起暫停買賣逾16個月,原因在於未解決有關彼此之間資金流動商業實質及商業理據的審計問題,導致未能如期公布2021年度全年業績。
獨立調查發現,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星悅集團透過147宗資金轉移,向中國奧園集團提供總額人民幣33億元的財務資助,有關安排未獲該等公司董事會批準或知悉,亦未遵守《上市規則》的適用公告、通函及獨立股東批準規定。資金轉移由中國奧園財務資金中心落實及安排,時任中國奧園執行董事及星悅康旅非執行董事郭梓寧先生爲最終決策人及批準人,其中118筆由時任星悅康旅非執行董事及/或中國奧園執行董事兼首席財務官陳志斌先生批準。調查亦發現資金管理職能的內部控制措施及流程存在重大不足,包括政策未獲檢討更新、缺乏利益衝突及須予公布交易的識別管理流程、未制定集中化文件保存政策等。
上市委員會裁定,徐先生未有以應有技能、謹慎和勤勉行事,亦未有促使該集團於相關期間制定充分的內部監控措施及流程,因此違反《上市規則》第3.08條。調查結果並未顯示徐先生對資金轉移知情或參與其中,但上市委員會認爲,徐先生作爲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成員,未有積極關心資金管理職能的運作,亦未因應星悅康旅分拆上市評估相關風險及內部監控措施是否充足有效。聯交所確認,上述制裁及指令僅適用於徐先生,不適用於中國奧園或星悅康旅任何其他過往或現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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