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美集团(01920.HK):拟配售7488万股,募资约3200万港元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巨美集团(中国)股份有限公司(01920.HK)于2026年6月15日发布公告,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交易时段后)与配售代理黄河证券有限公司订立配售协议,根据配售协议,公司已有条件同意按竭尽所能基准透过配售代理按每股配售股份0.434港元的配售价向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配售最多74,880,000股配售股份。
公告显示,假设配售已全面完成,则最多74,880,000股配售股份相当于公司本公告日期之现有已发行股本512,720,000股股份的14.60%,及公司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之已发行股本的约12.74%(假设除发行配售股份外,于本公告日期至配售完成期间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配售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予以配发及发行。
公告披露,每股配售股份之配售价0.434港元较股份于配售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股份0.50港元折让约13.2%。配售代理将收到金额等于配售价乘以配售代理根据配售协议成功配售的配售股份数目所得金额的1%的配售佣金。
公告指出,假设配售代理成功配售所有配售股份,配售的最高所得款项总额将为约32.5百万港元,最高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应付配售代理的佣金、专业费用及其他相关成本以及配售产生的开支后)将为约32.0百万港元。公司拟将配售所得款项净额按以下方式应用:约22.4百万港元(相当于70%)用于与集团现有业务相关的未来业务机会,特别是两项可能获授新泥水工程项目;及约9.6百万港元(相当于30%)用作营运资金。
公告披露,于2025年12月31日,集团有银行结余总额约为31.1百万港元。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配售协议之条款(包括配售价及配售佣金)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公告同时披露过往十二个月内的股权集资活动:于2025年6月3日,公司按每股配售股份0.241港元的价格配售最多62,400,000股配售股份,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约14.1百万港元;于2025年11月10日,公司向China Alliance Venture Technology Limited(由执行董事周振林先生直接全资拥有)配发及发行112,320,000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0.3965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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