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語(02420.HK):澄清亞馬遜DSP合同最長年期爲2年
2026年10月16日,子不語(02420.HK)就亞馬遜DSP廣告代理服務合同發出補充公告,澄清上述續期安排僅可行使一次,續期期限爲固定一年,即在取得董事會批準及獨立股東批準(如上市規則規定須取得)並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所有適用規定的情況下,該合同的最長年期爲2年。
核心摘要:
- 續期安排僅可行使一次,續期期限固定爲一年,合同最長年期爲2年。
- 續期須經董事會批準及獨立股東批準(如上市規則規定須取得),並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所有適用規定。
新時空訊:2026年10月16日,子不語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2420.HK)就2026年9月24日有關籤訂亞馬遜DSP廣告代理服務合同的公告發出補充公告,澄清合同初始服務期限爲2026年9月24日至2027年9月23日,若雙方於到期前均未提出異議則自動續約一年,而上述續期安排僅可行使一次、續期期限爲固定一年,即在取得董事會批準及獨立股東批準(如上市規則規定須取得)並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項下所有適用的披露及其他規定的情況下,該合同的最長年期爲2年。
公司表示,續期須經董事會批準及獨立股東批準(如上市規則規定須取得),並須遵守第十四A章所有適用規定;於初始期限屆滿前,董事會將考慮是否續期,並在決定續期時批準有關續期及適用年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