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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油砂(02012.HK):清盤呈請由債券投資者提出,公司擬於10月14日前解決

2026年9月2日,陽光油砂(02012.HK)補充披露,清盤呈請由債券投資者朱慧雯(獨立第三方)提出,公司截至呈請日期欠款657,298.55美元(約512.69萬港元);公司擬於2026年10月14日或之前解決呈請,並認爲擁有充足資源全數償還債務。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2026年9月2日,陽光油砂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2012)就此前於2026年8月5日披露的清盤呈請發布補充公告。該呈請由自然人朱慧雯女士提出,呈請人爲公司債券投資者且爲獨立第三方;相關債券本金爲1,000,000美元、爲期一年,到期日爲2026年1月27日。到期日後公司與呈請人曾達成共識,預計於2026年7月底前完成擬定的股權配售事項後全數清還債券欠款,惟因配售事項完成需額外時間以達成相關先決條件,公司未能於呈請提交前結清相關金額。截至呈請日期,公司欠呈請人款項爲657,298.55美元(相當於約5,126,929港元),債券發行目的爲籌集一般營運資金。

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182條,倘公司最終因呈請而清盤,於起始日(2026年8月5日)後對公司財產作出的任何處置(不包括附屬公司擁有的財產)、任何股份轉讓或任何股東地位的變更將屬無效,除非獲得高等法院授出的認可令;倘呈請隨後被撤銷、駁回或永久擱置,則不受影響。公司正就該呈請徵詢法律意見,並擬集中精力及資源償還債務,以於2026年10月14日或之前解決該清盤呈請,目前初步評估認爲並無即時需要申請認可令。公司同時將致力與呈請人保持積極溝通並促請撤回呈請,亦會積極準備聆訊抗辯,爭取法院駁回呈請。

董事會認爲公司擁有充足資源全數償還有關債務,截至本公告日期,該呈請對本集團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並無重大不利影響。公司提示,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可隨時暫停接受將公司股票存入中央結算系統,股東及投資者於買賣公司證券時應謹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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