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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亩花田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聚焦特殊股东权利终止安排与多领域业务资质核查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半亩花田境外上市备案需补充说明持股5%以下股东关联关系与合并计算、新增股东定价公允性、股权激励合规性、特殊股东权利终止安排与决策程序、业务资质与外资准入合规性、OEM合作模式、多领域经营范围实际开展情况及全流通股份权利状况等事项,律师需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近日,山东花物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半亩花田)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持股5%以下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相关持股比例是否应当合并计算,合并后超过5%的应按照5%以上股东标准进行穿透核查。其次,需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及不同股东入股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并就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第三,需说明公司股权激励人员的构成及任职情况,核查参与人员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参与企业股权激励的人员;并就入股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决策程序及规范运行情况,以及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第四,需说明特殊股东权利安排的完整具体内容、终止条款的具体情况及履行的决策程序,确认是否所有股东达成一致意见,有无纠纷,以及是否构成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第五,需说明公司获得相关业务资质情况,并结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版)说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领域,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说明公司与主要OEM供应商的合同期限及具体合作模式;说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的食品销售、广告、导航测绘、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销售、保健食品、物业管理等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是否实际开展业务。第六,需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情形。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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