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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畝花田境外上市備案收補充材料要求,聚焦特殊股東權利終止安排與多領域業務資質核查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半畝花田境外上市備案需補充說明持股5%以下股東關聯關系與合並計算、新增股東定價公允性、股權激勵合規性、特殊股東權利終止安排與決策程序、業務資質與外資準入合規性、OEM合作模式、多領域經營範圍實際開展情況及全流通股份權利狀況等事項,律師需就上述事項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近日,山東花物堂化妝品有限公司(半畝花田)在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過程中,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補充材料要求。

根據要求,公司需首先說明持股5%以下的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如存在,相關持股比例是否應當合並計算,合並後超過5%的應按照5%以上股東標準進行穿透核查。其次,需說明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合理性及不同股東入股價格存在差異的原因,並就入股價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第三,需說明公司股權激勵人員的構成及任職情況,核查參與人員與公司其他股東、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是否存在法律法規明確不得參與企業股權激勵的人員;並就入股價格公允性、協議約定、決策程序及規範運行情況,以及激勵計劃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第四,需說明特殊股東權利安排的完整具體內容、終止條款的具體情況及履行的決策程序,確認是否所有股東達成一致意見,有無糾紛,以及是否構成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第五,需說明公司獲得相關業務資質情況,並結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版)說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業務、經營範圍是否涉及外資準入負面清單限制或禁止領域,以及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後是否持續符合外資準入政策要求;說明公司與主要OEM供應商的合同期限及具體合作模式;說明公司及境內子公司經營範圍中包含的食品銷售、廣告、導航測繪、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新能源汽車銷售、保健食品、物業管理等業務的具體開展情況,是否取得必要的資質許可,是否實際開展業務。第六,需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的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情形。律師需就上述事項履行核查程序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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