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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忠巴士集团(00306.HK):出售毕棚沟项目34.3%股权完成,51%部分收购终止

2026年9月22日,冠忠巴士集团(00306.HK)公告,卖方二已完成出售分立后目标公司34.3%股权的两笔交易,总代价合共约人民币225,166,000元;因买方一申请审批未获批准,卖方一所持51.0%股权部分的潜在出售事项终止,集团于分立后目标公司的权益由约67.8%降至51.0%,并仍维持控制权。
核心摘要:
  • 两项股权转让分别涉及理县毕棚沟旅游开发及理县毕棚沟景区安途各34.3%股权,总代价合共约人民币225,166,000元,股权交割先决条件均已达成。
  • 因买方一就收购事项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未获批准,卖方一所持51.0%股权部分的潜在出售事项终止,双方不会就原方案签署正式协议。
  • 交割后集团于分立后目标公司的权益由约67.8%降至51.0%,仍维持控制权,其账目继续综合计入集团财务报表。

新时空讯:2026年9月22日,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306)就此前披露的潜在出售事项刊发内幕消息公告。公告显示,目标公司经分立后已拆分为理县毕棚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一)及理县毕棚沟景区安途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二);买方二亦分为两个收购主体,分别为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买方二,收购目标公司一)及成都西岭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方三,收购目标公司二),买方三为国有独资企业,属独立第三方;卖方一及卖方二于分立后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仍分别维持51.0%及34.3%不变。

于分立事项完成后,于2026年9月8日,卖方二就出售其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一34.3%股权与买方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就出售其直接持有的目标公司二34.3%股权与买方三签署另一协议,两项股权转让的总代价合共约为人民币225,166,000元。于公告日期,该等交易项下的股权交割先决条件均已达成,卖方二已与买方二及买方三签立股权交割确认书。

就卖方一所持分立后目标公司51.0%股权部分的潜在出售事项,因买方一就本次收购事项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未获批准,拟议收购事项不再进行;买方一与卖方一确认该部分股权的潜在出售事项已无法按原方案落实,且不会就原方案签署任何正式协议,双方将根据意向协议的相关条款作后续安排。董事会认为,终止收购事项不会对集团现有业务、营运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该等交易完成股权交割后,集团于分立后目标公司的实际权益将由约67.8%降至51.0%;由于卖方一仍直接持有51.0%股权,集团将继续维持控制权,分立后目标公司仍为集团附属公司,其账目将继续综合计入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内。根据集团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的经审核账目,分立后目标公司于该日期的资产净值合共约为港币305,987,000元(相当于约人民币269,47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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