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光制药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需说明新增股东定价公允性并核查境外投资程序合规性
新时空讯:近日,生物医药企业高光制药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历史股权变动、股东穿透核查、股权激励及发行方案等事项进行说明,并由律师核查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实缴出资情况及是否存在瑕疵,并就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明确结论意见。
其次,需按监管指引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向上穿透后境内主体的基本情况,并核查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主体;同时,需分析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价格差异原因,并就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
第三,需就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意见。
第四,需说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的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其合规性出具结论意见。
第五,需说明股份拆细的具体计划安排及其对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影响;按监管指引完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说明,如备案材料与招股书内容不一致需说明原因;并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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