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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新服务(02152.HK):以2.31亿元出售苏州金邻公寓,买方为华润置地间接全资附属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苏新美好生活服务7月21日公告披露,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狮以最终代价人民币2.31亿元通过苏州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出售位于苏州市何山路365号的金邻公寓物业,买方为有巢住房租赁(苏州)有限公司(华润置地间接全资拥有);该物业包含11幢建筑物合共1,598个房间,土地使用权为工业用地期限至2056年12月,独立估值师中通诚按成本法估值约2.31亿元、仲量联行按市值估值约2.295亿元;公司预期确认亏损约230万元(主要因税款支付约2670万元),所得款项拟用于核心业务市场拓展及补充运营资金;由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低于75%构成主要交易,控股股东苏高新公司及苏高新城建(合计持股74.22%)已书面批准,通函将于8月11日或之前寄发。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苏新美好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52)7月21日发布公告,披露主要交易透过公开招标出售该物业。

兹提述业务更新公告,内容有关金狮建议透过于苏州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出售该物业。诚如业务更新公告所披露,建议出售底价为约人民币231百万元,乃参考独立估值师中通诚于2025年4月30日按成本法作出的该物业估值厘定。

于本公告日期,于苏州交易中心进行的公开招标程序经已完成。买方为该物业的中标者,最终代价为人民币231百万元。于2026年7月21日,金狮与买方订立该等协议,据此,金狮有条件同意按最终代价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该物业。

该等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日期为2026年7月21日;订约方为金狮(作为卖方)及买方(作为买方);将予出售的资产为该物业。出售事项的最终代价为人民币231百万元,相等于底价。最终代价乃经参考底价后由苏州交易中心的招标程序厘定,而底价则参考独立估值师中通诚于2025年4月30日基于成本法对该物业进行的估值厘定,该估值有效期为一年至2026年4月29日。

付款条款方面,于2026年7月15日,买方已按照公开招标的相关法规向苏州交易中心支付按金人民币69,300,000元。买方须于该等协议生效日期(即所有先决条件均获达成)起计5个工作日内,向苏州交易中心支付最终代价余额人民币161,700,000元。苏州交易中心将向金狮指定的账户支付最终代价。

先决条件包括:订约双方均已取得所有必要的内部批准及第三方同意(如有);本公司已根据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规则)取得所有必要同意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取得股东批准);及已就该等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主管机构取得所有必要批准。

该物业为一处位于苏州市何山路365号的不动产(亦称金邻公寓)。该物业的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指定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于2056年12月届满。该物业包含11幢建筑物,其中包括十幢宿舍/公寓楼,每幢建筑面积为7,114.14平方米,合共提供1,598个房间。此外,还有一幢独立的配套建筑。该物业的业权清晰完整,且该物业并无任何按揭、押记或产权负担。

仲量联行于2026年4月30日对该物业进行估值,估值约为人民币229,500,000元,按市值基准进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来自出租该物业各单位的除税前纯利分别为人民币4,548.0千元及3,411.0千元,除税后纯利分别为人民币1,326.9千元及995.2千元。

出售事项的理由及裨益方面,本集团于2012年收购该物业,并一直将该物业的单位出租以获取投资收益。随着使用年限增加,该物业自然老化现象逐步显现,并对其出租营运造成一定影响。出售事项既是盘活本集团资产组合的积极举措,亦将为本集团带来较为可观的现金流入,使其能够集中优质资源深耕主业及强化其竞争地位。

财务影响方面,本公司估计与出售事项有关的税款支付将约为人民币26.7百万元。根据最终代价以及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本公司预期将就出售事项确认亏损约人民币2.3百万元,主要归因于上述税款支付。该亏损乃参考最终代价与该物业于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的账面值约人民币230.9百万元之间的差额,并计及税务影响以及与出售事项相关之估计附带成本后计算。本公司拟将出售事项所得款项用作本集团核心业务的市场拓展,及结合城市服务业务结算周期较长的行业特点,补充相应运营资金。

买方为有巢住房租赁(苏州)有限公司,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屋租赁服务。根据董事会所得资料,买方由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华润置地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09)间接全资拥有。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由于有关出售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全部低于7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于本公告日期,苏高新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苏高新城建合共持有75,000,000股内资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74.22%,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以书面股东批准方式批准出售事项,以代替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案。一份载有出售事项详情的通函将于2026年8月11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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