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创科(01632.HK):联交所认定综合入账构成规避反向收购,股份或于6月24日暂停买卖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民商创科控股有限公司(1632.HK)发布公告,于2026年6月11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发出的一封函件,当中通知本公司其决定:联交所认为综合入账构成规避反向收购规则及上市规则第8章下的新上市规定,实现民商智惠借壳上市的安排。联交所已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2.04条行使其权利,施加额外条件,即将本公司视作新上市申请人处理,并要求其遵守上市规则第14.54至14.57条项下的额外反向收购规定(包括新上市规定)。联交所认为,民商智惠未能具备符合新上市规定的往绩记录,并认为本公司在综合入账后不再适合上市。
联交所认为,于综合入账时,本公司实际上为一间上市空壳公司,资讯科技解决方案业务自2023年财年起成为其唯一创收业务,且其表现一直恶化及于综合入账时不再产生任何收益;民商智惠的规模远大于本集团,民商智惠于2023年财年至2025年财年产生收益介乎272.0百万港元至502.9百万港元,而本公司自有的资讯科技解决方案业务于同期产生的收益则为0.2百万港元至60.1百万港元;本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性变化,民商智惠为电子商务服务供应商,过去三年其超过95%的收益产生自产品销售及活动管理,联交所认为综合入账是在可再生能源科技业务仍在发展的情况下实现民商智惠上市地位的一种手段;民商智惠近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除于2023年财年的纯利22.2百万港元外,其于2024年财年及2025年财年均录得亏损净额,总亏损净额为71.1百万港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2B章,本公司有权要求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覆核决定。任何覆核要求必须在决定日期起计七个营业日内送达上市委员会之秘书。本公司股份将于决定日期起计七个营业日届满后(即2026年6月24日)暂停买卖,除非本公司申请对决定进行覆核,则另作别论。本公司正在审阅函件及正在考虑决定,董事会有意提交书面要求以将决定提交上市委员会,惟须待就其上市委员会覆核权利征求专业意见。
新时空声明: 本内容为新时空原创内容,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内容,须注明来源“新时空”或“NewTimeSpace”。新时空及授权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本內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