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能源(00757.HK):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签订1亿元借款合同
新时空讯:5月18日,阳光能源公告披露,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锦州阳光与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订立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一年。
新时空讯:2026年5月18日,阳光能源(00757.HK)公告称,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于5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订立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一年。贷款将在锦州阳光全额偿还2025年到期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可供提取。
公告显示,锦州阳光的借款义务由公司及江苏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公司担保,担保金额最高1.2亿元,并由主要股东谭文华及其配偶赵秀芹、董事会主席谭鑫及其配偶陈曼提供个人担保,同时以若干资产作抵押。
新时空声明: 本内容为新时空原创内容,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内容,须注明来源“新时空”或“NewTimeSpace”。新时空及授权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本內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