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正文

天长集团(02182.HK):子公司获2.8亿元定期贷款融资,以土地抵押及公司担保

2026年10月2日,天长集团(02182.HK)公告,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天濠新材料科技(惠州)于9月30日与中国银行惠州分行签署定期贷款融资协议,获最高人民币2.8亿元浮动利率贷款,用于兴建先进材料及半固态镁合金注射成型新厂房;以土地抵押及集团内公司担保,贷款年期8年、分期支付,贷款人为独立第三方。

新时空讯:2026年10月2日,天长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182)公告,于2026年9月30日,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天濠新材料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正式签署定期贷款融资协议,贷款人同意向天濠提供最高人民币280,000,000元、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定期贷款融资,为兴建先进材料及半固态镁合金注射成型新生产厂房的建设和设备购置提供资金。

作为天濠履行融资协议项下责任的担保: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惠州市天长实业有限公司与贷款人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280,000,000元的公司担保;天濠与贷款人订立最高额抵押合同及不动产抵押合同,将其持有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新民洛塘片区的JD134-13-02地块(建筑面积53,73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予贷款人,最高金额人民币280,000,000元。根据融资协议,贷款融资连同应计利息须于8年融资年期期间分期支付。

公告称,贷款融资以优惠融资成本提供长期债务融资,以支持集团兴建先进材料及半固态镁合金注射成型新生产厂房所涉及的持续发展、资本开支及营运需要,与集团在半固态镁合金注射成型方面所扩展的制造能力相配合,使集团得以将产品组合由塑料部件扩展至轻量化金属部件。公告提述公司2026年8月12日的公告及2026年8月25日的通函。

上市规则方面,由于天濠及惠州天长均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提供集团内公司担保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公布交易或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融资协议并无涉及控股股东质押股份,亦无载有控股股东须履行特定责任的条款;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贷款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公司的第三方。

新时空声明: 本内容为新时空原创内容,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内容,须注明来源“新时空”或“NewTimeSpace”。新时空及授权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本內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使用 “扫一扫”,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