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股 > 正文

賽諾醫療境外上市備案收補充材料要求,聚焦先進腦機接口技術業務與股權激勵外部人員核查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賽諾醫療境外上市備案需補充說明股本沿革與股東關聯關系及代持核查、境外投資與外匯程序合規性、員工激勵外部人員安排及利益輸送核查、控股股東認定依據、外資準入合規性、先進腦機接口技術業務情況等事項,律師需就上述事項進行全面穿透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近日,賽諾醫療在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過程中,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補充材料要求。根據要求,公司需首先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的要求,詳細說明公司設立以來的股本和股東變化情況,包括增資入股、股份轉讓及相關價款支付情況;律師需就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是否存在委託持股或其他利益輸送情形,以及發行人設立及歷次股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發表核查意見。

其次,需說明設立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資、外匯登記等監管程序的具體履行情況,並就合規性出具結論性意見。

第三,需說明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參與人員是否均爲公司員工,說明具體人員構成及任職情況,核查參與人員與發行人其他股東、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如存在外部人員,需參照監管指引中外部人員有關要求進行核查說明;激勵對象離職後仍持有相關激勵份額的,需說明是否符合前期協議約定,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說明股權激勵計劃的入股價格及公允性,外部人員的入股原因及背景、入股價格、作價依據、資金來源,如入股價格與員工相同或接近,需說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並就已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及上市後擬實施的期權激勵計劃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第四,需說明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認定依據,結合各股東持股比例說明認定原因及合理性。

第五,需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的經營範圍及實際業務是否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資領域,以及本次發行上市後是否持續符合外商投資準入要求。

第六,需說明公司在實際運營中業務是否涉及先進腦機接口技術及具體情況。律師需就上述事項履行核查程序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新時空聲明: 本內容爲新時空原創內容,復制、轉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內容,須注明來源“新時空”或“NewTimeSpace”。新時空及授權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確保數據準確可靠,但不保證數據絕對正確。本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交易風險自擔。

×
分享到微信

打開微信,使用 「掃一掃」,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