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境外上市备案收补充材料要求,聚焦先进脑机接口技术业务与股权激励外部人员核查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近日,赛诺医疗在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过程中,收到监管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要求。根据要求,公司需首先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要求,详细说明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包括增资入股、股份转让及相关价款支付情况;律师需就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以及发行人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核查意见。
其次,需说明设立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的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第三,需说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参与人员是否均为公司员工,说明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核查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外部人员,需参照监管指引中外部人员有关要求进行核查说明;激励对象离职后仍持有相关激励份额的,需说明是否符合前期协议约定,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入股价格及公允性,外部人员的入股原因及背景、入股价格、作价依据、资金来源,如入股价格与员工相同或接近,需说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并就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后拟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第四,需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结合各股东持股比例说明认定原因及合理性。
第五,需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第六,需说明公司在实际运营中业务是否涉及先进脑机接口技术及具体情况。律师需就上述事项履行核查程序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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