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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因加境外上市備案收補充材料要求,聚焦AI大模型合規與股東關聯關系核查

新時空訊:基因科技企業吉因加境外上市備案需補充說明新增股東定價公允性、持股5%以下股東關聯關系與合並計算、股權激勵合規性、外資準入合規性、AI大模型業務合規及國有股東標識進展等事項,律師需就上述事項進行全面穿透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新時空訊:近日,基因科技企業吉因加在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過程中,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補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新增股東定價、股東關聯關系、股權激勵合規性、AI大模型業務合規及國有股東標識等事項進行說明,並由律師核查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根據要求,公司需首先說明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合理性及不同股東入股價格存在差異的具體原因,並就入股價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其次,需說明持股5%以下的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如存在,相關持股比例是否應當合並計算,合並後超過5%的應按5%以上股東標準進行穿透核查。

第三,需說明發行人股權激勵人員的構成及任職情況,核查參與人員與發行人其他股東、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是否存在法律法規明確不得參與企業股權激勵的人員;同時需說明入股價格公允性、協議約定情況、決策程序履行情況及規範運行情況,並就股權激勵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

第四,需說明發行人獲得相關業務資質的情況,並結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版)說明發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業務、經營範圍是否涉及外資準入負面清單限制或禁止領域,以及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後是否持續符合外資準入政策要求;同時需說明發行人提供藥物研發賦能與臨牀科研轉化相關業務是否涉及AI大模型等人工智能領域,如涉及需說明是否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五,需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的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情形。

第六,需說明國有股東履行國有股標識等國資管理程序的進展情況。

律師需就上述事項履行核查程序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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