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盛新能(01108.HK):就累計訴訟仲裁披露不及時發布整改報告,涉3.33億元達淨資產10.73%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凱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1108)8月7日公告,公司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警示函)的整改情況發布整改報告。此前公司已披露收到該警示函(文號〔2026〕37號)的公告。
公告顯示,警示函所指問題爲公司連續12個月內累計訴訟仲裁案件信息披露不及時。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連續12個月內累計訴訟仲裁金額3.33億元,達到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絕對值10.73%,公司遲至2026年6月29日進行補充披露。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高度重視警示函所指問題,已對涉及到的內部控制流程和信息披露事務管理進行全面自查整改。
就整改措施而言,公司進一步規範訴訟、仲裁案件管理工作,已召開專門會議,制定並下發《關於規範公司訴訟仲裁案件信息上報工作的通知》,由公司法律合規部對各單位案件上報情況進行常態化核查與督導,對未按規定時限上報、漏報、瞞報案件信息或上報信息虛假、有誤、不完整的,將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嚴肅追責問責。同時,公司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培訓,結合《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編制並下發《重大信息內部報告清單》,對公司及子公司班子成員、各業務部門主要負責人及財務、投資、採購、銷售、法律等管理崗位相關人員進行了專項培訓。
公司表示,經過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公司深刻認識到內部管理仍有欠缺、基礎信息質量仍需進一步夯實、部門間協同仍需進一步加強,將以此次整改爲契機,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強化內部控制和信息披露事務管理,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
新時空聲明: 本內容爲新時空原創內容,復制、轉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內容,須注明來源“新時空”或“NewTimeSpace”。新時空及授權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確保數據準確可靠,但不保證數據絕對正確。本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交易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