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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能(01108.HK):就累计诉讼仲裁披露不及时发布整改报告,涉3.33亿元达净资产10.73%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凯盛新能(01108.HK)公告,公司就河南证监局警示函(〔2026〕37号)所指累计诉讼仲裁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发布整改报告: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诉讼仲裁金额3.33亿元、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73%,迟至6月29日补充披露,公司已规范案件信息上报并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108)8月7日公告,公司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警示函)的整改情况发布整改报告。此前公司已披露收到该警示函(文号〔2026〕37号)的公告。

公告显示,警示函所指问题为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案件信息披露不及时。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3.33亿元,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10.73%,公司迟至2026年6月29日进行补充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问题,已对涉及到的内部控制流程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就整改措施而言,公司进一步规范诉讼、仲裁案件管理工作,已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并下发《关于规范公司诉讼仲裁案件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由公司法律合规部对各单位案件上报情况进行常态化核查与督导,对未按规定时限上报、漏报、瞒报案件信息或上报信息虚假、有误、不完整的,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公司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结合《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编制并下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清单》,对公司及子公司班子成员、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财务、投资、采购、销售、法律等管理岗位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

公司表示,经过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公司深刻认识到内部管理仍有欠缺、基础信息质量仍需进一步夯实、部门间协同仍需进一步加强,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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