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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能源(06885.HK):信陽金港清盤呈請獲法院接納,管理人已獲委任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金馬能源附屬公司信陽金港的清盤呈請已獲法院接納,管理人已委任,首次債權人會議定於9月11日;信陽金港自6月30日起不再並入集團報表,其上半年虧損約1.06億元,集團對其貸款約18.96億元,接納呈請觸發集團交叉違約條款涉及未償還貸款不少於12.06億元,但相關銀行尚未要求即時還款。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河南金馬能源(06885.HK)公告有關對本公司附屬公司提出清盤呈請的最新進展。信陽鋼鐵金港能源有限公司(信陽金港,本公司擁有70%權益的附屬公司)被許昌市鴻碩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的清盤呈請,已於2026年6月29日獲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接納。

此外,經審查程序後,平橋區人民法院於2026年6月30日委任河南世紀通律師事務所及信陽萬象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共同擔任信陽金港的管理人。首次債權人會議預定於2026年9月11日舉行。

董事會認爲,經考慮信陽金港的資不抵債狀況(其於2026年6月30日的負債淨額約爲人民幣349百萬元),以及本集團爲信陽金港恢復償付能力所需投入的大量資金及資源,不就該呈請提出抗辯乃對本公司最合適及有利的行動方案。

接納該呈請後,本公司將失去對信陽金港的控制權,清盤程序及信陽金港的管理將由管理人接管。根據信陽金港的管理財務報表,於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間,信陽金港錄得收益約人民幣49百萬元,並確認虧損約人民幣106百萬元。自2026年6月30日起,信陽金港的資產及負債將不再併入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集團(不包括信陽金港)曾向信陽金港提供合共約人民幣1,896百萬元的貸款,其中本公司的借款人民幣1,606百萬元由信陽金港資產提供抵押。此外,接納該呈請觸發了本集團(信陽金港除外)訂立的若幹貸款協議中的交叉違約條款,該等貸款的未償還總額不少於約人民幣1,206百萬元。另外,本公司亦曾與信陽金港作爲共同借款人向銀行訂立兩份貸款協議,未償還金額約爲人民幣171百萬元。於本公告日期,以上貸款銀行並未作出任何即時還款要求,涉及總金額約人民幣1,377百萬元貸款的銀行已確認不會要求本公司即時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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