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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能源(06885.HK):信阳金港清盘呈请获法院接纳,管理人已获委任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金马能源附属公司信阳金港的清盘呈请已获法院接纳,管理人已委任,首次债权人会议定于9月11日;信阳金港自6月30日起不再并入集团报表,其上半年亏损约1.06亿元,集团对其贷款约18.96亿元,接纳呈请触发集团交叉违约条款涉及未偿还贷款不少于12.06亿元,但相关银行尚未要求即时还款。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河南金马能源(06885.HK)公告有关对本公司附属公司提出清盘呈请的最新进展。信阳钢铁金港能源有限公司(信阳金港,本公司拥有70%权益的附属公司)被许昌市鸿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清盘呈请,已于2026年6月29日获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接纳。

此外,经审查程序后,平桥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30日委任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及信阳万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共同担任信阳金港的管理人。首次债权人会议预定于2026年9月11日举行。

董事会认为,经考虑信阳金港的资不抵债状况(其于2026年6月30日的负债净额约为人民币349百万元),以及本集团为信阳金港恢复偿付能力所需投入的大量资金及资源,不就该呈请提出抗辩乃对本公司最合适及有利的行动方案。

接纳该呈请后,本公司将失去对信阳金港的控制权,清盘程序及信阳金港的管理将由管理人接管。根据信阳金港的管理财务报表,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信阳金港录得收益约人民币49百万元,并确认亏损约人民币106百万元。自2026年6月30日起,信阳金港的资产及负债将不再併入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不包括信阳金港)曾向信阳金港提供合共约人民币1,896百万元的贷款,其中本公司的借款人民币1,606百万元由信阳金港资产提供抵押。此外,接纳该呈请触发了本集团(信阳金港除外)订立的若干贷款协议中的交叉违约条款,该等贷款的未偿还总额不少于约人民币1,206百万元。另外,本公司亦曾与信阳金港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订立两份贷款协议,未偿还金额约为人民币171百万元。于本公告日期,以上贷款银行并未作出任何即时还款要求,涉及总金额约人民币1,377百万元贷款的银行已确认不会要求本公司即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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