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財經 > 正文

聯交所對大唐集團控股三名前高管採取紀律行動,譴責並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

新時空訊:香港聯交所對已除牌的大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02117.HK)及其一名董事和一名高級管理層成員採取紀律行動。經調查發現,該公司在未有遵守上市規則的情況下進行了土地補償交易(構成主要交易)及向控股股東集團提供總值10.3億元人民幣的財務資助(構成關連交易),均未履行公告、通函及股東批準規定。

新時空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於2026年4月28日發布紀律行動聲明,對已除牌的大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02117.HK)及其除牌時的執行董事兼主席吳迪先生、高級管理層成員兼副總裁劉偉平先生採取紀律行動。

聯交所調查發現,該公司在未有遵守上市規則的情況下進行了以下交易:

土地補償交易方面,2022年5月及10月,該公司一家附屬公司向中國政府交出一塊土地後獲得17.6億元人民幣補償,構成該公司一項主要交易。然而,該公司並未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有關公告、通函及股東批準的規定。

向關連人士提供財務資助方面,2022年,該集團通過七宗交易向控股股東集團提供總值10.3億元人民幣的財務資助。其中,從土地補償交易收到的17.6億元中,該集團向控股股東集團轉賬1.54億元作爲財務資助;此外,該集團還向控股股東集團轉賬合共8.8億元。上述財務資助構成關連交易,須遵守公告、通函及獨立股東批準規定,但該公司未有遵守任何有關規定。

上市委員會裁定該公司違反上市規則第14.34、14.38A、14.40、14A.35、14A.36及14A.46條;吳先生違反第3.08及3.09B(2)條;劉先生因作爲或不作爲導致或知情參與違規,須承擔責任。

聯交所對該公司予以譴責,對吳先生及劉先生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及譴責。

新時空聲明: 本內容爲新時空原創內容,復制、轉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內容,須注明來源“新時空”或“NewTimeSpace”。新時空及授權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確保數據準確可靠,但不保證數據絕對正確。本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交易風險自擔。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使用 “扫一扫”,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