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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福(06868.HK):發佈最新合規公告,臺灣股東兩岸投資法規半年度核查無異常

天福(開曼)控股有限公司(06868.HK)發佈自願性公告,針對其臺灣籍股東須遵守的臺灣地區對大陸投資相關法規進行半年度核查說明。公告指出,在2025年下半年期間,公司未將上市所得款項註入中國大陸附屬公司,臺灣創始人及原投資者在此期間全面遵守了兩岸投資法規。

新時空訊:天福(開曼)控股有限公司(06868.HK)22日公告,就公司臺灣籍股東須遵守的臺灣地區對大陸投資相關法規事宜進行半年度例行披露。

根據公告,根據兩岸投資法規,臺灣投資者(包括個人及企業)通過其所控制的公司在大陸進行投資,須事先獲得臺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批準。但若所有臺灣投資者在單壹大陸實體中的累計投資總額不超過100萬美元,則允許在投資後六個月內向投審會提交事後備案

公司表示,其擁有臺灣創始人李瑞河、曾明順及81位臺灣原投資者。依據上市招股章程的披露,當公司將上市所得款項註入其中國大陸附屬公司時,相關臺灣籍股東需履行上述法規下的申報或審批義務。

公告指出,在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六個月內,公司並未將上市所得款項註入中國大陸附屬公司。因此,公司欣然宣佈,在此期間,臺灣創始人及81位臺灣原投資者全面遵守了上述兩岸投資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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