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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木匠(00837.HK):重大訴訟案終審裁定不利,稱將繼續申訴追償3355萬購房款

譚木匠江蘇句容物業糾紛案遭江蘇省高院終審駁回再審申請,法院認定該物業屬破產財產且譚木匠不構成合法佔有。若最終需返還,公司將面臨約2279萬元資產撇銷,且3355萬元購房款追償前景渺茫。公司擬向檢察院抗訴或向最高法院申訴,但成功可能性存不確定性。該物業自2013年起作為管理中心使用,遷出將產生額外運營成本。

譚木匠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股份代號:837)於2026年1月9日發佈公告,披露與蘇州建興置業有限公司物業糾紛訴訟的最新進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12月29日作出最終裁決,駁回公司的再審申請。

根據公告,該糾紛始於2013年12月,本集團與建興置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總價人民幣33,556,320元購入位於江蘇省句容市的壹處物業。本集團已悉數支付售價並佔有該物業,但由於開發商未能解除物業抵押及結清相關稅費,未能取得產權文件。建興置業於2020年6月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其破產管理人於2021年提起訴訟要求終止合同並返還物業。壹審法院於2021年7月、二審法院於2022年5月均判決本集團敗訴。

江蘇省高院在最終裁決中駁回再審申請,主要理由包括:1)因物業所有權從未正式轉讓,視為開發商破產財產壹部分;2)該物業為商業用房,本集團不屬於為生活居住需要購買的商品房消費者,不適用特殊保護規則;3)該物業於2015年2月被法院查封,本集團在明知權利限制狀態下仍辦理接收手續,不構成合法佔有;4)管理人終止合同收回物業符合破產法公平清償原則。

董事會在公告中表示堅決認為最終裁決不公正,擬通過壹切可用途徑提出異議,包括向檢察院提起抗訴或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但無法保證任何此類行動將獲受理或成功。董事會主張開發商作為違約方無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本集團已完全履行合同義務,不應承擔返還責任。

若本集團最終被要求返還該物業,財務影響方面,於2025年12月31日該物業賬面值約人民幣22,796,120元將予以撇銷;合同終止後本集團將成為無擔保債權人追討購房款33,556,320元,鑒於開發商無償債能力,預計實際追償前景渺茫。運營方面,該物業自2013年起用作管理中心,遷出將涉及搬遷成本及對行政職能造成潛在暫時幹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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