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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木匠(00837.HK):重大诉讼案终审裁定不利,称将继续申诉追偿3355万购房款

谭木匠江苏句容物业纠纷案遭江苏省高院终审驳回再审申请,法院认定该物业属破产财产且谭木匠不构成合法占有。若最终需返还,公司将面临约2279万元资产撇销,且3355万元购房款追偿前景渺茫。公司拟向检察院抗诉或向最高法院申诉,但成功可能性存不确定性。该物业自2013年起作为管理中心使用,迁出将产生额外运营成本。

谭木匠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股份代号:837)于2026年1月9日发布公告,披露与苏州建兴置业有限公司物业纠纷诉讼的最新进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9日作出最终裁决,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根据公告,该纠纷始于2013年12月,本集团与建兴置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总价人民币33,556,320元购入位于江苏省句容市的一处物业。本集团已悉数支付售价并占有该物业,但由于开发商未能解除物业抵押及结清相关税费,未能取得产权文件。建兴置业于2020年6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破产管理人于2021年提起诉讼要求终止合同并返还物业。一审法院于2021年7月、二审法院于2022年5月均判决本集团败诉。

江苏省高院在最终裁决中驳回再审申请,主要理由包括:1)因物业所有权从未正式转让,视为开发商破产财产一部分;2)该物业为商业用房,本集团不属于为生活居住需要购买的商品房消费者,不适用特殊保护规则;3)该物业于2015年2月被法院查封,本集团在明知权利限制状态下仍办理接收手续,不构成合法占有;4)管理人终止合同收回物业符合破产法公平清偿原则。

董事会在公告中表示坚决认为最终裁决不公正,拟通过一切可用途径提出异议,包括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无法保证任何此类行动将获受理或成功。董事会主张开发商作为违约方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本集团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返还责任。

若本集团最终被要求返还该物业,财务影响方面,于2025年12月31日该物业账面值约人民币22,796,120元将予以撇销;合同终止后本集团将成为无担保债权人追讨购房款33,556,320元,鉴于开发商无偿债能力,预计实际追偿前景渺茫。运营方面,该物业自2013年起用作管理中心,迁出将涉及搬迁成本及对行政职能造成潜在暂时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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