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境(00257.HK):联合体获得东莞环保热电项目特许经营,一期投资22.52亿元

2026年10月23日,光大环境(00257.HK)宣布,其牵头联合体与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签订东南部环保热电厂项目特许经营初步协议,一期总投资约人民币22.52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约6.76亿元,光大环保中国持股79.5%,项目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设计生活垃圾处理规模每日3,000吨、厨余垃圾500吨,特许经营期31年。

新时空讯:2026年10月23日,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57)公告,由光大环保(中国)、中建三局集团及广州华科工程技术组成的联合体与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就东莞市东南部环保热电厂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订立特许经营初步协议,项目采用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模式。

公告称,项目一期总投资额预计约人民币2,252,035,800元(约港币2,631,503,800元),其中项目公司预计注册资本约人民币675,610,700元(约港币789,451,100元),占一期总投资额30%,差额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及股东贷款等方式筹集。光大环保中国将出资约人民币537,110,500元(约港币627,613,600元);出资完成后,光大环保中国、中建三局及广州华科分别持有项目公司79.5%、20%及0.5%股权,项目公司作为公司附属公司入账并合并其财务业绩。

项目设计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每日3,000吨,厨余垃圾处理总规模为每日500吨,其中一期300吨、二期200吨;特许经营期31年(含前期及建设期),前期及建设期不超过27个月,期满后项目设施须无偿移交。联合体及/或项目公司须提供建设期人民币6,000万元、运营期2,000万元及移交6,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上市规则方面,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上述协议项下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得豁免股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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