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科技(03800.HK):拟25亿元收购四川协鑫锂电81.91%股权,构成关连交易

2026年10月19日,协鑫科技(03800.HK)公告,与卖方协鑫集团就收购四川协鑫锂电约81.91%股权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谅解备忘录,代价初步估计约人民币25亿元(现金6.5亿元、代价股份18.5亿元,发行价不低于1.3港元);卖方承诺2027及2028年合计经调整净利润不低于6.2亿元,交易构成关连交易。
核心摘要:

新时空讯:2026年10月19日,协鑫科技(03800.HK)自愿公告,公司与卖方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就可能收购四川协鑫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约81.91%股权之意向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可能收购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并入集团财务报表。

公告显示,代价拟根据独立估值师就目标股权进行的估值厘定,初步估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5亿元(相当于约29.3625亿港元);代价拟由公司以现金及向卖方及/或其指定实体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的组合方式结付,其中现金部分约为人民币6.5亿元(约7.63425亿港元),代价股份部分约为人民币18.5亿元(约21.72825亿港元)。代价股份的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的每股股份资产净值约1.3港元;按最低发行价计算,代价股份总数预计不超过16.71亿股。交易架构预期以股权转让及/或注资方式进行,须使公司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公告指出,卖方承诺并保证:目标公司截至2027年12月31日及2028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的合计经调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2亿元,且目标公司须于2028年12月31日前开发出压实密度在2.8g/cm³以上的第6代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倘未达标,卖方须于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起从对价中向公司支付补偿。公司须于谅解备忘录日期起计30日内完成尽职调查,排他期为备忘录日期起计三个月;倘第三方提出条款明显更优的具约束力要约,卖方可书面通知公司,并须给予公司不少于10个营业日以匹配。目标公司于中国从事新能源电池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经济开发区,一期生产设施占地面积约355亩、总建筑面积约156,000平方米,整体规划用地面积1,000亩,年产磷酸铁锂120,000吨。

公告指出,卖方为Asia Pacific Energy Fund Limited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由一项全权信托最终持有(以Butterfield Trust (Asia) Limited为受托人,朱共山先生及其家族包括朱钰峰先生为受益人),故为朱共山及朱钰峰的联系人,属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公司关连人士;倘可能收购事项落实,将构成关连交易,亦可能构成第14章项下须予公布交易。公司表示,已于2026年5月确立由「颗粒硅单项冠军」向「全球化多产品新能源材料平台」转变的新阶段战略,2026年上半年已透过非全资附属公司乐山鑫能新材料拓展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并于2026年6月开始出货且自开始营运以来实现盈利;董事认为可能收购事项可让集团拓展至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领域、降低对多晶硅及硅片价格周期的依赖,并借助目标公司的研发能力、生产设施及客户网络打造新增长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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