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峰黄金(01815.HK):折让17.95%配售2.77亿股新股,集资4.43亿港元拓金条业务
- 认购价每股1.60港元,较9月21日收市价1.95港元折让约17.95%,较前五个连续交易日平均收市价1.924港元折让约16.84%;估算净认购价约每股1.598港元。
- 六名认购人中,认购人A认购7500万股(代价1.2亿港元)、B认购6000万股(9600万港元)、C认购5200万股(8320万港元)、D及E各认购4000万股(各6400万港元)、F认购1000万股(1600万港元)。
- 所得款项净额约4.427亿港元,其中90%(约3.9843亿港元)用于金条业务营运资金、10%(约4427万港元)用于一般营运资金;金条业务拟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合资格会员采购实物标准黄金,加工为印有「珠峰黄金」品牌的小面值投资金条销售。
新时空讯:2026年9月22日,珠峰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815)公告,于9月21日交易时段后与六名认购人订立六份认购协议,按每股认购价1.60港元配发及发行合共2.77亿股认购股份,集资总额约4.432亿港元。认购价较认购协议日期收市价每股1.95港元折让约17.95%,较前五个连续交易日平均收市价每股1.924港元折让约16.84%。
认购股份占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9.59%,占经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16.38%,总面值2.77万美元,按收市价1.95港元计的市值约5.4015亿港元。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4.427亿港元,公司拟将约90%(约3.9843亿港元)用作金条业务营运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实物标准黄金及相关加工、包装、物流、保险及保管成本;约10%(约4427万港元)用作一般营运资金。认购股份将根据股东周年大会授予的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毋须股东进一步批准,公司将向上市委员会申请认购股份上市及批准买卖。
完成须待认购协议先决条件达成或豁免,各认购协议之间互不互为条件。完成后,中国白银(00815.HK)于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约35.37%摊薄至约29.57%,就上市规则而言不再为控股股东,但仍为单一最大股东,其就公司上市作出的不竞争承诺将按其条款终止。认购人自认购股份发行日期起一个月内不得出售相关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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