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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合联(02268.HK)与东曜药业(01875.HK)订立1900万元工艺开发及制造服务协议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药明合联(2268.HK)与东曜药业(1875.HK)联合公告,东曜药业与药明生物订立工艺开发及制造服务协议,总费用1900万元,东曜药业将交付10批单克隆抗体中间体,协议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该关联交易获豁免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药明合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68)与东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75)联合公告,于2026年6月16日,东曜药业与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订立工艺开发及制造服务协议。据此,东曜药业将向药明生物提供有关单克隆抗体中间体生产的工艺开发及制造服务,涵盖细胞复苏、细胞传代、N阶段细胞培养、蛋白纯化、辅料添加及其他制备工艺等流程。东曜药业须向药明生物交付合共10批符合相关抗体试生产规格的单克隆抗体中间体。

根据协议,每批单克隆抗体中间体的价格为人民币190万元,总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900万元。药明生物须于每批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付款。协议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服务费用乃根据东曜药业就单克隆抗体中间体适用于其所有客户的标准定价表,并基于将交付的数量及质量厘定,与类似性质的过往交易所收取的费用及当前现行市场费率一致。

药明合联董事及东曜药业董事(包括各自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协议乃于各自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符合各自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截至公告日期,药明生物为药明合联的控股股东,药明合联直接持有东曜药业已发行股本约60.67%。由于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公告及申报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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