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嘉控股(00704.HK):执行异议获济南中院受理,股份继续暂停买卖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和嘉控股有限公司(0704.HK)发布公告,本公司通过一间附属公司山西金岩能源嘉润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执行异议申请书,内容有关对济南中院查封山西金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拥有的焦炉附带的全部焦化产能指标的执行裁定提出异议,并于2026年6月4日收到济南中院有关该异议正式受理通知。该裁定由济南中院对能源科技作出,本公司并非案件当事人,也未接收到任何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司经由能源科技转达方得知该裁定。鉴于该裁定所涉及的焦化产能指标或涉及本公司所拥有两座焦炉所附带的焦化产能指标,本公司主动联系济南中院核实情况,确认本公司非案件当事人,出于审慎原则,以案外人身份向济南中院提出异议申请,主动要求移除能源科技不拥有的相关焦化产能指标。因为能源科技二期焦化项目中两座焦炉及其附带的焦化产能指标已根据2022年3月15日的协议书于2023年1月12日交付予本公司。
因此,济南中院对能源科技所拥有的焦炉附带的焦化产能指标的执行裁定不应涉及本公司所合法拥有的焦化产能指标。于2026年6月4日,本公司收到济南中院正式有关该异议的通知,济南中院确认组成合议庭审理本公司该异议,具体开庭日期将另行通知。鉴于目前济南中院已正式受理本公司之异议申请,本公司已于2026年6月4日成为案件当事人之一。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股份已自2026年3月30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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