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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卡科技:中國證監會要求說明新增股東入股價格、廣告業務運營情況等5項事項

2026年9月11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公示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杭州靈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補充說明5項事項,包括備案申請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合理性、歷史沿革中的代持情形、廣告設計與代理等業務的運營及收入情況,以及期權激勵計劃的合規性等。
核心摘要: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2026年9月11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公示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杭州靈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補充說明5項事項,並由律師進行核查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股權變動方面,公司需補充說明提交境外發行上市備案申請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合理性、該等入股價格之間存在差異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入股對價異常的情況;同時說明歷史沿革中是否存在代持情形,如存在,須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股份代持相關要求進行核查。

業務經營方面,公司需說明其及下屬公司經營範圍包含廣告設計、代理、制作及發布的具體運營情況、是否涉及植入廣告宣傳業務,如有須進一步說明報告期內的收入規模、佔比及客戶情況;並說明經營範圍包含市場調查、電子商務、社會經濟諮詢服務、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的相關業務開展情況及其納入經營範圍的必要性。公司還須按照備案材料內容和格式指引要求,在備案報告中補充說明本次發行上市的發行股數、佔發行後總股本比例,以及募集資金具體用途及境內外用途佔比、是否涉及投向境外投資項目、是否已履行必要的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備案等程序;並就期權激勵計劃的基本內容、激勵對象基本情況、授予及行權價格的確定原則、是否設置預留權益、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情況說明合規性並出具結論性意見。此外,公司需補充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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