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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秋尚美境外上市備案收補充材料要求,聚焦股權代持全程核查與AI業務合規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百秋尚美境外上市備案需補充說明新增股東定價公允性、股權激勵合規性、特殊股東權利對控制權影響、歷史股權代持全程核查與禁止主體排查、私募基金備案情況、控股股東認定依據、AI業務合規、互聯網平臺外資準入與數據安全管理、境外投資程序合規性、未決訴訟影響及全流通股份權利狀況等事項,律師需就上述事項進行全面穿透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近日,百秋尚美在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過程中,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補充材料要求。

根據要求,公司需首先就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就員工股權激勵實施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說明特殊股東權利安排對控制權的影響,評估上市前後控制權是否發生變化;就歷史沿革中存在的股權代持情況,說明其形成原因、演變情況、解除過程、合法合規性、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以及是否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持股的主體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並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說明公司股東中存在的私募基金是否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要求,進一步說明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認定依據與基本情況。

其次,需說明公司業務是否涉及AI大模型等人工智能領域,如涉及需說明是否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經營範圍和實際業務是否涉及快遞、互聯網平臺運營,是否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外資禁止或限制準入領域;說明公司開發運營的網站、APP、小程序等產品情況,包括收集及儲存的用戶信息規模、數據收集使用情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個人用戶信息,以及上市前後在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方面的具體安排與措施。

第三,需說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資、外匯登記等監管程序的具體履行情況,並就合規性出具結論性意見;說明公司未決訴訟的具體情況,評估是否可能對公司未來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是否可能對本次發行構成實質障礙,並確認相關未決訴訟是否已充分披露。第四,需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的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情形。律師需就上述事項履行核查程序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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