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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酈境外上市備案收補充材料要求,聚焦全部股份質押風險與返程並購全程合規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科酈境外上市備案需補充說明返程並購全程合規性、全部股份質押風險與控制權穩定性、境內實體行政處罰整改與未辦證照房屋風險、未決訴訟影響、發行方案文件一致性等事項,律師需就上述事項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近日,科酈在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過程中,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補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返程並購合規性、全部股份質押風險、境內運營實體行政處罰整改及發行方案一致性等事項進行說明,並由律師核查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根據要求,公司需首先說明取得境內企業資產、權益過程中涉及收購境內主體的交易對價、定價依據及稅費繳納情況,並論證其符合《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同時,需就股權架構搭建及返程並購過程符合當時有效的外匯管理、境外投資、外商投資及稅務等監管規定出具結論性意見。

其次,需說明2025年10月發行人向實際控制人林鍾潤發行股份購買高麗之母股份的交易尚未完成,要求在完成交割後及時更新備案材料;發行人全部股份被用於質押,需結合質押原因、合同履行情況、相關主體償債能力等因素,分析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重大權屬糾紛,以及是否存在《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禁止情形。

第三,需說明發行人部分境內運營實體曾因市監、消防、環保等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爲被行政處罰,需說明具體整改情況及後續加強合規管理的舉措與成效;張家口歐福曼自有房屋未辦理規劃許可、竣工驗收等手續,存在被行政處罰的風險,需評估是否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爲及是否構成本次發行的實質障礙;北京潤美康涉及一項未結訴訟,需結合案件基本情況、審理進展等說明是否對發行人財務狀況、業務運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或構成本次發行實質障礙;同時,需就主要境內運營實體歷次股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出具結論性意見。

第四,關於本次發行上市方案,備案材料及招股說明書的發行數量上限應保持一致,如存在不一致情形,需提供修改後的備案報告或招股說明書,如涉及招股說明書調增發行數量和募集資金規模,需一並更新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律師需就上述事項履行核查程序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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