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物智能境外上市備案收補充材料要求,聚焦特殊股東權利安排與AI大模型業務合規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近日,玖物智能在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過程中,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補充材料要求。
根據要求,公司需首先說明持股5%以下的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如存在,相關持股比例是否應當合並計算,合並後超過5%的應按照5%以上股東標準進行穿透核查。其次,需說明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合理性,重點解釋晟天實業與其他股東入股價格存在差異的具體原因,並就入股價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第三,需說明公司股權激勵人員的構成及任職情況,核查參與人員與公司其他股東、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是否存在法律法規明確不得參與企業股權激勵的人員;並就入股價格公允性、協議約定、決策程序及規範運行情況,以及激勵計劃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第四,第四,需說明特殊股東權利安排的完整具體內容、終止條款的具體情況及履行的決策程序,確認是否所有股東達成一致意見,有無糾紛,以及是否構成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第五,需說明發行人獲得相關業務資質情況,並結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版)說明發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業務、經營範圍是否涉及外資準入負面清單限制或禁止領域,以及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後是否持續符合外資準入政策要求;以通俗易懂的語言詳述發行人及下屬公司業務模式、經營範圍及實際業務;並以通俗易懂的語言詳述發行人業務是否涉及AI大模型,如涉及,需說明具體情況(包括應用場景、具體功能),是否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以及是否已完成大模型備案等。
第六,需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的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情形。律師需就上述事項履行核查程序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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