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芯宇電子境外上市備案獲反饋,涉及新增股東定價、外資準入、國資程序等五方面問題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中國證監會國際司就宏芯宇電子境外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備案事宜發出補充材料要求,涉及提交備案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定價公允性、經營範圍是否涉及外資準入限制、國有股東標識管理進展、超額配售權募集資金量、“全流通”股東股份權利狀態及股權激勵計劃合規性等事項。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於近日就宏芯宇電子境外發行上市及境內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備案事宜發出補充材料要求。
根據反饋意見,監管部門要求公司就以下事項進行補充說明並出具法律意見:
關於歷次股權變動,需說明提交境外發行上市備案申請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定價依據及是否公允,並就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關於外資準入,需補充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經營範圍及實際業務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資領域,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後是否持續符合外商投資準入要求。
關於國資管理,需補充說明公司全部國有股東是否需履行國有股東標識管理等國資管理程序及進展情況。
關於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需說明全額行使超額配售權後的預計募集資金量,以及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關於股權激勵,需就已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及上市後實施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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