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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浩境外上市備案收補充材料要求,聚焦實際控制人境外居留權與歷史出資合規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勤浩境外上市備案需補充說明實際控制人境外居留權情況、歷史股權變動與出資合規性、新增股東定價公允性與納稅情況、近三年淨資產與淨利潤數據、境外子公司投資與外匯程序合規性等事項,律師需就上述事項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近日,勤浩在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過程中,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補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實際控制人境外居留權、歷史股權變動合規性、新增股東定價公允性及境外投資程序等事項進行說明,並由律師核查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根據要求,公司需首先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的要求,說明實際控制人是否擁有永久境外居留權。其次,需說明歷次增資及股權轉讓的定價依據,核實是否實繳出資及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資義務、抽逃出資、出資方式存在瑕疵等情形,並就歷次股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第三,需說明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定價依據及公允性,分析價格差異原因及其合理性,說明相關稅費繳納情況,評估是否存在入股對價異常,並就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第四,需在備案報告中補充公司近三年淨資產、淨利潤數據。第五,需補充說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資、外匯登記等監管程序的具體履行情況,並就合規性出具結論性意見。律師需就上述事項履行核查程序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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