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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納西亞境外上市備案收補充材料要求,需說明外部顧問低價入股原因並核查代持與股份拆細計劃等問題

臨牀CRO企業博納西亞境外上市備案需補充說明歷史股權變動與代持合規性、境外投資程序合規性、新增股東定價公允性、外部顧問0元認購股份的合理性及利益輸送風險、未辦理租賃備案對發行的影響、股份拆細計劃及全流通股份權利狀況等事項,律師需就上述事項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近日,臨牀合同研究組織(CRO)企業博納西亞在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過程中,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補充材料要求。公司需就其歷史股權變動、境外投資程序、新增股東定價、特殊低價認購安排及房屋租賃合規等事項進行說明,並由律師核查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根據要求,公司需首先說明歷次增資及股權轉讓的定價依據、實繳出資情況及是否存在瑕疵,並就公司設立及歷次股權變動的合法合規性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同時,需按監管指引對歷史上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進行核查。

其次,需說明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資(ODI)、外匯登記等監管程序的具體履行情況,並就合規性出具結論性意見。

第三,需分析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合理性及價格差異原因,並就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

第四,需重點說明外部顧問沈渭忠以0元認購公司股份的合理性,分析該等認購價格與其他外部顧問及員工之間存在較大差異的具體原因,並就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是否合法合規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第五,需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具體情況,評估其是否對日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是否對本次發行上市構成實質性障礙。

第六,需說明股份拆細的具體計劃安排及其對本次發行股份數量的影響;並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受限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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