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順制藥境外上市備案獲反饋,涉及股權變動、國有股東標識、外商投資準入等五方面問題
新時空訊: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於近日就邦順制藥境外發行上市及境內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備案事宜發出補充材料要求。
關於股權變動,監管部門要求說明歷次增資及股權轉讓價格及定價依據,是否存在入股價格異常、利益輸送等情況,是否實繳出資,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資義務、抽逃出資、出資方式存在瑕疵等情形,並就公司設立及歷次股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以及公司主體資格和有效存續情況出具結論性意見。
關於股東情況,要求說明國有股東履行國有股標識等國資管理程序進展情況,以及提交備案申請前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定價依據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輸送。
關於外商投資準入,要求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經營範圍及實際業務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資領域,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後是否持續符合外商投資準入要求。
關於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要求核查並說明公司產品研發及經營等活動是否需要履行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相關監管程序,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十一條等有關規定。
此外,監管部門還要求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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