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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擎天境外上市備案收補充材料要求,聚焦控股股東認定與AI業務模式

新時空訊:軟件企業南京擎天境外上市備案需補充說明控股股東認定依據、發行方案一致性、廣告與數據處理業務資質與外資準入、AI大模型業務模式、數據安全管理及全流通股份權利狀況等事項,律師需就上述事項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新時空訊:近日,軟件企業南京擎天在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過程中,收到監管部門出具的補充材料要求。

根據要求,公司需首先說明備案材料中對控股股東認定結果不一致的具體原因及認定標準,並就控股股東的最終認定情況出具明確結論。

其次,需按監管指引完善本次發行上市方案的說明,如備案材料與招股書內容不一致需說明原因;同時,需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涉及重大訴訟的具體情況及審理進展。

第三,需詳細說明下屬公司經營範圍中涉及的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佈、數據處理及互聯網數據服務等業務的實際開展情況、運營模式及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資質許可,並就公司及下屬公司的經營範圍、實際業務、資質許可是否涉及外商投資限制或禁止領域出具明確結論意見。

第四,需以通俗易懂的語言詳述公司業務是否涉及AI大模型及其具體應用場景與功能。

第五,需說明公司及下屬公司開發運營網站、小程序、APP等產品的情況,是否向第三方提供信息、信息類型及安全保護措施,披露用戶信息規模、數據使用情況及上市前後數據安全安排。

第六,需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受限情形。

律師需就上述事項履行核查程序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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