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發佈的境外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深交所上市家用醫療器械企業可孚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推進香港上市進程中,需就廣告業務資質、數據合規、子公司上市條件及外資準入等事項補充說明材料並由律師核查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監管機構要求可孚醫療詳細說明其下屬公司經營範圍中包含的“廣告發佈”與“廣告設計、代理”業務的實際開展情況,並確認是否已取得運營相關業務所必需的全部資質許可。同時,公司需說明其及下屬公司開發及運營的APP、小程序、公眾號等產品的情況,若涉及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則需進壹步闡明所收集和儲存的用戶信息規模、數據收集使用的具體實踐以及上市前後為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和數據安全所採取的相應安排與措施。
此外,公司被要求進壹步說明其境內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第八條所規定的禁止境外發行上市的情形。關於外資準入的合規性,可孚醫療需要說明下屬公司經營範圍中涉及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的具體開展情況及相關資質許可的獲取情況,並綜合評估公司及下屬公司的經營範圍和實際業務經營是否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中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資的領域。
可孚醫療是中國領先的家用醫療器械企業,按2024年中國銷售額計,公司在所有家用醫療器械企業中排名第二。公司已於2025年8月29日正式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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