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風科技(02208.HK):與新疆風能訂2027年產品銷售框架協議,年度上限1.8072億元

2026年10月23日,金風科技(02208.HK)與主要股東新疆風能訂立2027年產品銷售框架協議,有效期2027年全年,年度上限人民幣1.8072億元,涵蓋風電裝機163.72百萬元、儲能設備12百萬元及備品備件5百萬元;該交易構成持續性關連交易,無須獨立股東批準;新疆風能爲國有企業,銷售主要通過招投標進行。

新時空訊:2026年10月23日,金風科技(02208.HK)公告,提述公司日期爲2025年10月24日有關2026年產品銷售框架協議項下持續性關連交易的公告,該協議將於2026年12月31日到期。董事會宣布,在2026年產品銷售框架協議到期後,爲對集團與新疆風能及其聯系人就產品銷售達成的每一個交易提供指導原則,公司於2026年10月23日與新疆風能就此持續性關連交易訂立2027年產品銷售框架協議,有效期爲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截至公告日,新疆風能爲公司主要股東,根據上市規則爲公司關連人士,訂立該協議構成公司與新疆風能的持續性關連交易。

公告顯示,集團將與新疆風能及其聯系人中任何成員就銷售產品的每一個關連交易訂立書面協議。由於新疆風能爲國有企業,向其及其聯系人銷售商品主要通過招投標進行,集團作爲投標者就有關招標作出響應並遞交投標文件,銷售風電裝機通常包括配置、技術方案、質保要求等,條款及售價在招投標過程中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可以不招標的風電裝機零部件銷售,集團參考現行市價、質保要求、合約所提供機遇及所涉風險確定價格和條款,交易價格參照集團於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至少兩項以上交易爲獨立第三方提供相同或同類產品的平均交易價格,向新疆風能及其聯系人提供的條款及定價與向其他獨立第三方提供的一致。

公告指出,向新疆風能及其聯系人進行的產品銷售,2024年度爲人民幣10.13百萬元,2025年度爲129.81百萬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爲0.93百萬元;2027年年度建議上限爲人民幣180.72百萬元。該上限乃參考集團與新疆風能及其聯系人已籤署的訂單及中標協議、已遞交的標書及對方潛在招標需求、交付計劃,以及目前市場情況及集團對未來預期而釐定:集團預計2027年新疆風能及其聯系人潛在的風電裝機招標需求約爲100兆瓦,考慮項目容量、中標價格、中標率及2027年交付計劃後,預計相關銷售金額爲人民幣163.72百萬元;預計2027年潛在的儲能設備招標需求爲60兆瓦風電場直流風儲改造項目,預計銷售金額爲人民幣12百萬元;預計2027年備品備件銷售金額爲人民幣5百萬元。

公告指出,受新疆風能及其聯系人個別項目招標計劃變更等因素影響,集團2026年全年向其交付總量低於預期,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九個月實際交易金額亦低於相應年度建議上限;但隨着「雙碳」目標推進以及新疆地區電網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提升,其風電裝機及零部件招標需求將逐步落地。集團已在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上述交易並預期將繼續進行,雙方已有多年的歷史並建立長期戰略性的穩固合作關系。上市規則方面,2027年產品銷售框架協議下截至2027年12月31日之持續性關連交易年度上限所適用百分比率中,有一項或多項超過0.1%但低於5%,該等交易須遵守第14A章下的公告及年檢規定,無須獨立股東批準。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爲協議條款及其項下交易屬公平合理,於集團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並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
分享到微信

打開微信,使用 「掃一掃」,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