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能集團(01608.HK):高等法院頒令準許召開安排債權人會議,審議擬議重組,認可聆訊定於12月8日

2026年10月21日,偉能集團(01608.HK)公告,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當日頒令準許公司召開安排債權人會議,以考慮並酌情批準根據《公司條例》第670、673及674條訂立的擬議安排;會議要求會前至少21日發出通告,法院認可聆訊定於2026年12月8日召開。

新時空訊:2026年10月21日,偉能集團(股份代號:01608)公告,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於當日頒令,準許公司召開安排債權人會議,以考慮並(如認爲合適)批準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670、673及674條訂立的(經或未經修改)擬議安排。

公告顯示,安排會議通告連同有關擬議安排文件,將於安排會議指定舉行日期前至少21日發出;提醒安排債權人於收到該等文件後盡快安排採取所有必要行動。擬議安排在會上獲安排債權人批準後,仍須經法院在現定於2026年12月8日召開的認可聆訊中批準及認可,並待若幹條件達成或獲豁免後方可作實。

公司稱,資料代理人爲安永企業財務服務有限公司,安排債權人可據此索取有關擬議安排的進一步資料及文件。公司將適時就擬議安排作出進一步公告,並提示擬議安排可能或可能不會進行,股東、投資者及潛在投資者買賣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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