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能集团(01608.HK):高等法院颁令准许召开安排债权人会议,审议拟议重组,认可聆讯定于12月8日

2026年10月21日,伟能集团(01608.HK)公告,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当日颁令准许公司召开安排债权人会议,以考虑并酌情批准根据《公司条例》第670、673及674条订立的拟议安排;会议要求会前至少21日发出通告,法院认可聆讯定于2026年12月8日召开。

新时空讯:2026年10月21日,伟能集团(股份代号:01608)公告,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于当日颁令,准许公司召开安排债权人会议,以考虑并(如认为合适)批准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670、673及674条订立的(经或未经修改)拟议安排。

公告显示,安排会议通告连同有关拟议安排文件,将于安排会议指定举行日期前至少21日发出;提醒安排债权人于收到该等文件后尽快安排采取所有必要行动。拟议安排在会上获安排债权人批准后,仍须经法院在现定于2026年12月8日召开的认可聆讯中批准及认可,并待若干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作实。

公司称,资料代理人为安永企业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安排债权人可据此索取有关拟议安排的进一步资料及文件。公司将适时就拟议安排作出进一步公告,并提示拟议安排可能或可能不会进行,股东、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买卖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使用 “扫一扫”,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