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龍錦秀國際(08481.HK):杭州臨安廠房土地獲政府收回,補償款總額約人民幣364百萬元
- 政府收購土地地盤面積約98,628平方米,其上建築物佔地約57,777.41平方米,廠房拆除預計於2026年完成,集團預計於2026年11月前後收取剩餘補償款。
- 補償款中人民幣80百萬元應於2024年11月23日生效的補償協議生效後30日內支付,餘額將於浙江盛龍完成交付政府收購土地及注銷不動產權證書後30日內全數付清。
- 總補償款約人民幣364百萬元不足以覆蓋黃山市歙縣新廠房的資本開支、拆除及搬遷開支,公司預計不會對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的財務報表產生有利現金流。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2026年9月11日,盛龍錦秀國際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8481)就收取土地收回補償款刊發內幕消息公告。根據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於2026年8月20日向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浙江盛龍裝飾材料有限公司發出的政府通知,位於上楊路55號(政府收購土地)的裝飾紙制造廠房營運並不符合當地政府政策,該政策規限政府收購土地僅專門用於發展生物醫藥及先進化工新材料產業,即《天目醫藥港化工集聚區項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錄(試行)》(臨發改〔2024〕59號)。政府部門已根據相關政策要求公司將浙江盛龍的廠房及建築物自該地點遷離。
根據浙江盛龍與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錦南街道辦事處訂立日期爲2024年11月23日的補償協議及日期爲2024年12月26日的補充補償協議,浙江盛龍須向地方政府全數交還政府收購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就收回政府收購土地應付的補償款總額約爲人民幣364百萬元,其中人民幣80百萬元應由地方政府於補償協議2024年11月23日生效後30日內支付,餘額分期支付,並將於浙江盛龍完成交付政府收購土地及注銷不動產權證書後30日內全數付清。雖然補償協議於2024年訂立,但地方政府應付補償的性質於2026年8月20日發出的政府通知中才有所定論。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已收取約人民幣181百萬元。
政府收購土地位於臨安上楊路55號,地盤面積約爲98,628平方米,其上興建的建築物佔地約57,777.41平方米。根據當地政府政策,政府收購土地僅限於生物醫藥及先進化工新材料產業;廠房拆除預計將於2026年完成,集團預計將於2026年11月前後拆除完成並注銷不動產權證書後收到剩餘補償款。公司已就政府通知向其中方律師尋求法律意見,並獲告知浙江盛龍須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交還政府收購土地,且並無酌情權採取相反行動。
爲置換位於政府收購土地的廠房,公司已於安徽省黃山市歙縣設立另一間廠房(土地使用權收購代價約人民幣36.85百萬元,建築合約金額人民幣220百萬元,詳見公司2024年6月及7月公告),該廠房已於2026年第二季度投入營運。公司表示,總補償款約人民幣364百萬元將不足以覆蓋新廠房的資本開支、拆除及搬遷開支,因此預計於全數收到總補償款後,將不會對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的財務報表產生有利現金流。於搬遷至黃山市歙縣後,公司已能全面恢復日常營運,與過往產能水平相比,土地收回對集團產能並無造成長期重大不利影響。經考慮上述資料,董事會認爲土地收回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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