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正文

盛龙锦秀国际(08481.HK):杭州临安厂房土地获政府收回,补偿款总额约人民币364百万元

2026年9月11日,盛龙锦秀国际(08481.HK)就土地收回补偿款刊发内幕消息公告,杭州市临安区政府要求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浙江盛龙迁离位于上杨路55号的装饰纸制造厂房,补偿款总额约人民币364百万元,公司已收取约人民币181百万元。
核心摘要:
  • 政府收购土地地盘面积约98,628平方米,其上建筑物占地约57,777.41平方米,厂房拆除预计于2026年完成,集团预计于2026年11月前后收取剩余补偿款。
  • 补偿款中人民币80百万元应于2024年11月23日生效的补偿协议生效后30日内支付,余额将于浙江盛龙完成交付政府收购土地及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后30日内全数付清。
  • 总补偿款约人民币364百万元不足以覆盖黄山市歙县新厂房的资本开支、拆除及搬迁开支,公司预计不会对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有利现金流。

新时空(newtimespace.com)讯:2026年9月11日,盛龙锦秀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8481)就收取土地收回补偿款刊发内幕消息公告。根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于2026年8月20日向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浙江盛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发出的政府通知,位于上杨路55号(政府收购土地)的装饰纸制造厂房营运并不符合当地政府政策,该政策规限政府收购土地仅专门用于发展生物医药及先进化工新材料产业,即《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项目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临发改〔2024〕59号)。政府部门已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公司将浙江盛龙的厂房及建筑物自该地点迁离。

根据浙江盛龙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南街道办事处订立日期为2024年11月23日的补偿协议及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的补充补偿协议,浙江盛龙须向地方政府全数交还政府收购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就收回政府收购土地应付的补偿款总额约为人民币364百万元,其中人民币80百万元应由地方政府于补偿协议2024年11月23日生效后30日内支付,余额分期支付,并将于浙江盛龙完成交付政府收购土地及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后30日内全数付清。虽然补偿协议于2024年订立,但地方政府应付补偿的性质于2026年8月20日发出的政府通知中才有所定论。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已收取约人民币181百万元。

政府收购土地位于临安上杨路55号,地盘面积约为98,628平方米,其上兴建的建筑物占地约57,777.41平方米。根据当地政府政策,政府收购土地仅限于生物医药及先进化工新材料产业;厂房拆除预计将于2026年完成,集团预计将于2026年11月前后拆除完成并注销不动产权证书后收到剩余补偿款。公司已就政府通知向其中方律师寻求法律意见,并获告知浙江盛龙须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交还政府收购土地,且并无酌情权采取相反行动。

为置换位于政府收购土地的厂房,公司已于安徽省黄山市歙县设立另一间厂房(土地使用權收购代价约人民币36.85百万元,建筑合约金额人民币220百万元,详见公司2024年6月及7月公告),该厂房已于2026年第二季度投入营运。公司表示,总补偿款约人民币364百万元将不足以覆盖新厂房的资本开支、拆除及搬迁开支,因此预计于全数收到总补偿款后,将不会对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有利现金流。于搬迁至黄山市歙县后,公司已能全面恢复日常营运,与过往产能水平相比,土地收回对集团产能并无造成长期重大不利影响。经考虑上述资料,董事会认为土地收回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查看公告

新时空声明: 本内容为新时空原创内容,复制、转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内容,须注明来源“新时空”或“NewTimeSpace”。新时空及授权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竭力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但不保证数据绝对正确。本內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风险自担。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使用 “扫一扫”,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