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氣(02727.HK):10億元借款糾紛重大訴訟獲進展,法院判令中國能源償付利息、復利及罰息等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2026年9月8日,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2727)公告重大訴訟進展,公司就向中國能源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能源)提供借款的剩餘債務追償訴訟(訴訟二)收到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判令中國能源支付利息、復利、罰息及律師費,中機國能工程有限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公告顯示,公司於2019年和2020年向中國能源提供合計人民幣10億元的借款,借款方僅歸還本金100萬元及部分利息。經協商,公司於2024年9月29日與擔保方中國浦發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浦發機械)及其全資子公司上海浦進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籤署和解協議,就本金債務部分的償還方案達成和解,該部分訴訟已結案;2025年8月,公司就剩餘債務向中國能源及擔保方上海中油國電能源有限公司(中油國電)、上海昌泰電氣有限公司(昌泰電氣)、中機國能等追償並提起訴訟一及訴訟二。
根據判決,中國能源須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利息32,532,50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復利15,376,462.60元及此後按年利率8.3655%計算的復利,支付截至2026年6月29日的罰息167,305,170.32元及此後至浦發機械按民事調解書實際支付最後一期款項前一日止的罰息,並賠償律師費損失150,000元。若中國能源屆期未履行,公司可與中油國電、昌泰電氣分別協議,以其股權質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中機國能對上述付款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受理費及財產保全費合計1,249,076元,由公司負擔129,817元,中國能源、中油國電、昌泰電氣及中機國能共同負擔1,119,259元。
公告指出,本次判決爲一審判決,被告可在規限期內提起上訴,判決尚未生效,最終判決及執行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尚不確定,公司將根據審理進程及結果按會計準則作相應會計處理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買賣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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