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集團-SW(09888.HK):建議採納2026股權激勵計劃,方案限額10%、顧問分項0.5%
新時空(newtimespace.com)訊:2026年8月12日,百度集團-SW(股份代號:09888)刊發建議採納的2026年股權激勵計劃("2026 Share Incentive Plan")。公司注冊於開曼羣島,以同股不同權架構控制。計劃旨在將合資格參與者的個人利益與公司股東利益掛鉤,並通過提供績效激勵爲公司股東創造卓越回報,同時保留公司以激勵、吸引及挽留其成功營運所依賴的合資格參與者的靈活性。
計劃項下可發行的最高股份總數,連同公司任何其他股權激勵計劃項下可發行的股份,合計不超過股東批準日公司已發行A類及B類普通股總數(不包括庫存股)的10%("方案限額")。其中,可向顧問發行的最高股份數合計不超過股東批準日公司已發行A類及B類普通股總數的0.5%("顧問分項限額")。計劃可授予的獎勵形式包括期權(激勵性購股權及非限定購股權)、受限制股份及受限制股份單位。
就行使價而言,在公司仍爲港交所主要上市發行人的前提下,行使股份期權的行使價不得低於授予日(須爲香港營業日)港交所日報表所載股份收盤價與授予日前五個香港營業日股份平均收盤價中的較高者;行使ADS期權的行使價不得低於授予日(須爲納斯達克交易日)ADS收盤價與授予日前五個納斯達克交易日ADS平均收盤價中的較高者。除按第9條資本結構變動進行調整外,行使價不得下調。每份期權的行使期限不得超過十年。歸屬期不少於十二個月,但若幹例外情況除外,包括補償性"補足"獎勵、因死亡或殘疾終止僱用者、設有績效目標者、按行政或合規要求分批授予者,以及採用混合或加速歸屬安排者。
就有效期而言,計劃自公司在港交所成爲主要上市發行人之日("生效日期")起生效,並於生效日期第十周年屆滿;屆滿當日尚未行權的獎勵仍按計劃及適用獎勵協議的條款繼續有效。計劃方案限額及顧問分項限額的更新須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17.03C條的相關規定及股東批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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